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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天津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印发《<天津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操作指南>的通知》(津财采〔2023〕11号,以下简称《指南》),帮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了解和熟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相关产品和操作流程,畅通供应商申请和办理渠道,助力中小微企业良性健康发展。
《指南》明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向各商业银行申请融资,并享受商业银行优惠利率以及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政策等。供应商自愿申请“政采贷”业务并自由选择商业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