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语
将对医托、诱导收费、乱收费、医德医风等问题重拳出击。
(资料图片)
为着力解决“医托”“诱导消费”“乱收费”等严重影响破坏医疗卫生行业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净化陕西省医疗服务市场, 日前,陕西省卫健委发布通知,多部门联合制定了《全省医疗卫生行业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该专项整顿行动为期三个月,从2023年6月到9月。
No.1
针对性整治医托、乱收费、医德医风等行为
通知提到,此次专项行动的整顿范围涉及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近年医疗投诉、医疗纠纷较多的各级各类社会办医疗机构。整治重点主要有:
打击治理“医托”问题。依法严厉打击扰乱正常医疗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涉嫌诈骗犯罪以及其他犯罪的“医托”问题。对涉嫌雇佣“医托”的医疗机构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将存在违法行为的相关医疗机构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对违法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采取信用惩戒措施。
查处乱收费行为。检查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情况、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政策规定执行情况、各类医疗机构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政策执行情况,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打击诱导消费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宣传、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术中加价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整治医德医风建设方面存在问题。整治《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宣传贯彻落实不力,医院抓医德医风建设的组织领导机构、教育工作机制不健全,医德医风考评制度不完善、日常监管工作与医德医风考评工作结合不够、不注重医德医风考评结果运用,医德医风宣传教育不到位、医务人员思想道德观念淡薄,医患沟通机制不健全、医务人员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
No.2
设立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
保障多部门联合行动行之有效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对专项整顿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台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相关举报热线、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设立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认真组织核查。
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优势,采取有力措施,对整顿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查办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清理一批违法机构、惩处一批害群之马,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整顿行动取得实效。
No.3
任重道远
打击“医托”“号贩子” 还医疗行业良好风气
此前,陕西省就曾为为整顿和规范医疗卫生秩序,营造良好的就医和公共卫生服务环境做出努力。
自2019年5月起,陕西省卫生健康委等多个部门在全省开展为期1年的卫生健康行业乱象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对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卫生健康行业乱象进行打击和整治。具体来看,该专项行动从4个方面着手对医疗行业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打击“医闹”事件和缠访、闹访问题
打击“医闹”事件和缠访、闹访问题。依法打击侮辱、威胁、殴打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果断处置在医疗机构私设灵堂、焚烧纸钱、摆放花圈、悬挂横幅、堵塞大门、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等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行为。依法处理长期压床、恶意欠费、缠访闹访等问题。要主动对涉医投诉(信访)、医疗纠纷处理情况进行排查,对久拖未决、反复投诉的医疗纠纷(信访)要挂牌督办,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打击出租《医师执业证书》及医疗骗保行为
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或在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诱导下开展临床保健业务,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非法采供血、血头血霸、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拒收贫困病人住院、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
同时,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欺骗参保人员住院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从严惩处医院内部雇佣“医托”等问题
严厉打击“医托”“号贩子”等扰乱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行为,从严惩处医院内部雇佣“医托”或参与“倒号”“倒床”“倒药”等问题,发现涉嫌“医托”“号贩子”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整治“微腐败”“医腐败”行为。针对省委第二巡视组指出的医务人员中存在的“微腐败”和“医腐败”问题,认真查处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个别干部利用职权赠送药品、保健品和医疗器械的“医贿药贿”,以及帮亲戚朋友“协调挂号、安排病床”等损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行为。
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将被纳入不良执业行为记分
查处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服务价格,未按依据收费等行为。严打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以及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行为。
重点整治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违规使用耗材、违规收费等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向社会公布。
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查处公共卫生领域中的不正之风,坚决杜绝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不良企业产品代言背书等情况。
来 源 / 综合华商报、西部网、西安晚报等